关于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材料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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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9 03:56:37 |
依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申请国家秘密载体乙级印制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无违纪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明。未提交的,各地级以上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要求申请单位限期补充。 特此公告。
附件:申请单位提交材料清单
广东省国家保密局 2016年8月25日 |
主办单位:广东省保密局 技术支持:广东省保密协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63号珠岛宾馆10号楼西楼 邮政编码:5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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