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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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18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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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局在工作中发现,深圳市某印刷有限公司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使用了标注发证单位为“中国产品质量认证检测管理中心”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依据有关规定,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核发。经核查,该证书外观与现行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高度相似,系该公司自行通过中介机构购买。属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已现场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保密教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该证书承揽业务,并加强后续保密监管。在此,我局严正声明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或者涉密军事设施建设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单独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取得保密资质。保密资质证书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单独或者会同有关部门核发。 二、我局从未授权任何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开展保密资质申办、培训、辅导和证书制发等工作。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假借我局名义开展保密资质证书代办、咨询等服务的,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各企业事业单位如有保密资质办理需求,请按照我局互联网官网公示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请各机关单位、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不法中介机构的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对于保密资质证书真伪情况无法辨别的,可以联系属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发现假冒、伪造保密资质证书行为的,请及时向属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广东省国家保密局 2026年6月17日 |
主办单位:广东省保密局 技术支持:广东省保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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